项目经理(J3138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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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
(1)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、行业有关法律法规、标准、规范、规程,贯彻执行企业及业主有关管理规定,并制订相关管理细则。
(2)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(或施工组织设计),并负责相应审核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(3)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、质量、环境管理,实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,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。
(4)负责组织建立四标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;组织落实上级的管理评审决定。
(5)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资料、工程竣工验收,准备结算资料,完成竣工结算、分包结算及项目管理总结,接受审计。
(6)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、劳务作业层、各协作单位、发包人、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内外部关系协调,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。
(7)协助公司进行项目的检查、鉴定和评奖申报。
(8)负责项目财务、资金、会计核算管理。
(9)负责项目合同、责任成本、法律事务管理。
(10)组织项目部质量检查,组织建立项目质量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(11)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,维护客户关系、做好二次经营工作。
(12)负责组织催收项目工程款。
(13)负责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。
任职要求
(1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(2)持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;
(3)须从事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累计不少于7年,具有项目领导班子副职或同级别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,至少具有一个完整的担任项目生产副经理、项目总工等项目班子副职以上级别职位的项目管理经历;
(4)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(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
(5)能力业绩突出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