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修复业务-项目总工程师(J473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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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
1.能够落实技术标准,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难题;
2.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导2个3亿元以上大型生态治理项目,能够主持项目日常生产工作,决策现场重大施工安排,组织识别和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,保障项目的质量、安全、进度、成本等管理目标,有河湖生态修复、流域治理、海岸带保护修复、黑臭水体治理、湿地工程等生态环保类项目的项目管理;
3.能够解决项目敏感环境生态修复、河湖环境低影响施工、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技术研究。
任职要求
1.本科及以上学历,水利水电、土木工程、环境工程、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相关专业;
2.高级工程师职称,持有一级建造师(水利水电/市政专业)及安全B证,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;
3.精通生态治理与修复施工技术,具备卓越的技术决策、团队领导和跨专业协调能力。